第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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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苑晓阳平日头脑多清晰、陆朗过去是多么果决,遇上了恋爱的事情,他们就和平常人没有两样了。他们现在就像个钟摆一样, 一下子摆到那边, 觉得对方肯定喜欢我, 一下子又摆到那边,觉得对方一点意思也没有。
  觉得对方喜欢自己时, 连掉支笔对方帮忙捡起来都觉得对方有意思。
  觉得对方不喜欢自己时,信息晚了一分钟回复都觉得对方肯定是不把自己放在心上了。
  他们的心情就这样起起伏伏,一下觉得充满希望,一下又觉得全是自己自作多情, 全说不准。
  这节课是英语,所有课程里英语课让陆朗最轻松,算是他最喜欢的一门课。
  但今天他没什么心思听课,在课本上胡乱抄着以前背过的英文情诗。
  以前他很不屑情诗, 觉得矫情,要不是为了学英文才不想背。但现在他却觉得那些诗写得真好, 尤其抄到了一句“我看见你像永世难忘的北斗,穿透岁月的黑暗,姗姗来到我的面前”时,忍不住瞥了苑晓阳一眼,心想这说的就是你。
  他有股把这首诗抄下来给苑晓阳的冲动,但他忍下来了,只是拿了张草稿纸,在上头画了一只胖胖的小绵羊,然后若无其事地推到苑晓阳桌上。
  苑晓阳正抄着笔记,看到他的纸条后停下了动作。
  苑晓阳也没有抬头看他,只是低头在纸条上写写画画。一会,又把纸条推回来给他。
  他再次看到纸条时,那只胖胖的小绵羊旁多了一只胖胖的小狼,两只小胖子一起晒太阳。
  他没有再写什么传回去给苑晓阳,因为他现在唯一能想到的就是画一个超大的爱心把这两只小动物框在一起,其余什么也想不出来了。
  下课,下一节课是数学,作为数学课代表的苑晓阳得把昨天一项作业的答案抄到黑板上去。
  他拿着答案到讲台前,在开始抄之前比较了一下黑板的大小和答案的量。一看,答案里因为还有证明题,因此份量不少,如果要一口气抄完的话,也只能从黑板的最顶端开始抄了。
  最顶端……苑晓阳拿起粉笔,接着踮起脚尖,努力把手举得高高的。
  ……碰不到。
  就算长了两公分,他还是没有达到能任意碰到黑板最高处的身高。
  他想去找张椅子来垫,然而他连手都还来不及放下,突然手上的粉笔便被拿走了,同时他眼前微微一暗,有人站在他的正后方挡住了光线。
  他仰头往后看,就见陆朗站在他的正后方。
  陆朗也正低头看他,说道:“小矮羊就是小矮羊,怎么不喊我?”
  苑晓阳被嫌弃腿短,鼓着脸颊表示委屈,小声道:“这是我的工作呀。”
  “你的工作就是我的工作。”陆朗低头把他手上的书拿过来,抬起手替他开始抄。
  “我抄吧,你手才刚好。”
  “我抄。”
  “一人一半。”
  “你半个暑假都在替我抄作业,我现在帮你抄点东西怎么了?”
  陆朗在这事上挺霸道,说自己来就自己来,也不给苑晓阳一点机会。而且他抄就算了,他也不打算让苑晓阳走,就把苑晓阳圈在身前。
  讲台空间并不是很宽,两个人站在一起根本是叠在一块了,苑晓阳的后背就贴着陆朗的胸,头往后仰刚好可以靠在陆朗肩上。
  “一直抬着头干什么?吃粉笔灰?”
  “就看看你。”
  陆朗轻笑一声,手上的动作没停,说道:“既然想看的话,假日要不要一起出去走走?给你看个够。”
  这一点正好和苑晓阳的心思不谋而合,苑晓阳想也没想便点了头,说道:“好,去哪?”
  “你想去哪?”
  “去……”苑晓阳想了想后道,“我们去那座湖玩吧。”
  那是他与陆朗之间极具纪念意义的地方,只是第一次两人落水一身狼狈,第二次时他又误会了陆朗和唐吉祥,至今还没有两个人在正常状况下一起去过那里。
  而且更重要的是,那可是一个约会圣地,说不定再那氛围之下,他能够更清楚陆朗对他到底就是朋友之情,或是真有点别的意思。
  “行啊,就去湖边玩,我带你去划船。”陆朗也认同他的决定,豪爽地答应了。
  达成约定之后,两人都不禁雀跃了起来。
  这一雀跃,当上课时王俐来到班上,她一看黑板上的字就知道肯定不是苑晓阳写的。
  就见那字迹一开始很正常,但到了中途画风一变,突然轻飘飘了起来。她看了一眼坐在教室后面傻乐着的外甥,知道这字肯定是这家伙写的。
  而两人乐了一阵子后,又忍不住紧张了起来。
  这可是他们两个第一次单独出去约会,不再像过去一样还有唐吉祥或是周强等人陪着,意义非凡,必须要好好准备一番。
  于是陆朗又开始在度娘上进行了许多生命的大哉问,例如第一次约会该怎么办、如何进行完美约会、和男生出去玩时该准备什么、和羊一起玩的注意事项……等等严肃问题。
  最后他在“和男生出去玩时该准备什么”那个问题上得到了启发,心想既然要抓住男人的心,必须先抓住男人的胃,那他就来学做菜吧,那天带去给苑晓阳试试。
  有了这打算,他趁着苑晓阳回家,而他爸妈也都上床睡了之后,偷偷溜到了厨房去。
  他思考了许久,最后给苑晓阳煎个羊排。
  他在网上查了食谱,看完后颇有信心。
  然而他终究是高估了自己的实力,他捣鼓了半天,羊排就是煎不熟,等他再去查完一堆攻略后,才发现羊排它已经默默地……焦了。
  陆严下楼接水时,正好目睹了自己的弟弟满头大汗地对着锅中两块黑黑的东西。他看了看,最后平静问道:“你大半夜不睡觉在煎屎玩?”
  “……”陆朗无言地看他一眼,把那两块屎铲起来。
  自从认识苑晓阳以后,他对食物爱惜多了,面对这样惨不忍睹的羊排,他把外头那焦黑的部分给切了,挑着里面能吃的部分吃。
  “吃不?”陆朗问陆严。
  陆严看着那卖相凄惨的东西,思索许久,最后勉强点点头,毕竟他不太心爱的弟弟都这么邀约他了。
  于是两兄弟大晚上不睡觉,站在厨房里吃羊排。
  “你这煎的是石头吧?”陆严咬不动。
  “我怎么知道。”陆朗也咬不动。
  “你现在是书读不下去打算转行学做饭了是不?我劝你别。”
  “没,我就是想给苑晓阳做点吃的。”陆朗辛苦地咬着煎得都硬了的羊肉,“星期六和他一起出去玩,想给他一点小惊喜。”
  “惊喜,你打算先崩掉他的牙,再带他去植颗金牙是吧?”
  “那你说我该怎么办啊!”
  陆严拿着那根硬梆梆的羊排,一脸严肃,说道:“你送他点学习相关的东西吧,五年高考三年模拟之类的书。”
  这么一说,陆朗眼睛顿时亮了,说道:“有道理!”
  “看来你也挺关心他的,连他想要什么都知道。”
  “这是他舅舅说的。”
  “你认识他舅了?”陆朗惊讶,陆严看起来不像是会去认识人的那种性格。
  陆严点头,他的确不是那样的性格。
  只是前两天,也就是他躲避相亲的那个晚上,他去了朋友开的一间酒吧里消磨时间,没想到却遇上了苑成蹊。
  苑成蹊正好在那里工作,那天客人不多,厨房里的工作告一段落,他便从厨房出来晃晃。
  苑成蹊是一个好学的人,没事就和酒保学调酒,而那时陆严刚好坐在吧台边和朋友说话,苑成蹊认出了他的声音,便主动来找他说话。
  陆严向来不擅长应付这种不太熟悉的人,但苑成蹊这人很好聊天,既能专心听别人说话,又能引导话题,因此他也意外地和苑成蹊聊了起来。
  “聊什么?”
  “聊你小时候的蠢事,还有苑晓阳小时候可爱的事。”
  “……”这兄弟果然是假的。
  陆严和苑成蹊都有带孩子的经验,在这方面挺有共鸣。
  也是因为苑成蹊提过苑晓阳以前常去捡别人打算卖成废品的二手辅导书,在初一时还因为只能捡到高中的辅导书,便只好把高中的辅导书给写了的事,他才给陆朗出这主意。
  “苑晓阳他舅舅人挺好的吧?”
  “是挺好。”陆严点头,“比你更像个弟弟。”
  陆朗听到这话不禁冷笑,说道:“我也觉得他更像个哥哥,而你?顶多算个叔叔吧。”
  这“叔叔”两字,直接戳到了陆严的痛处。
  今天他到他自己开的公司里去工作,刚好遇上了楼上的老板。
  楼上的孟老板比他大一岁,但女儿宁宁都五岁了。今天正巧是宁宁的生日,宁宁很乖,看到他就说要请他吃蛋糕。
  到这里一切都没问题,但当宁宁拿着蛋糕来找他,又喊了他一声“叔叔”之后,他整个人都僵了。
  陆朗一直都叫他哥哥,让他潜意识里认为自己还是哥哥的年纪,直到宁宁这一喊,他才发现自己已经是当叔叔的年纪了。
  现在陆朗这一声“叔叔”,可以说是狠狠戳了他一下。
  他也是一声冷笑,说道:“他更像哥哥,你也看看他想不想要你这种笨弟弟,你当全天下都像我一样能忍你?”
  “你忍我?”陆朗挑眉,“你要不要问他想不想要你这种说不赢别人就揍人的哥哥?”
  两兄弟瞪着彼此,气氛十分危险,几乎是下一秒就能抡起羊腿抽对方一顿。
  但最后他们两人只是同时露出冷笑,接着继续默默地啃起那难吃的煎羊腿,彷佛什么都没有发生。
  陆严心想着,不跟这种弟弟计较。
  陆朗心想着,不跟这种哥哥计较。
  第67章
  周六到来, 期待已久的两人终于可以出去约会了。
  苑晓阳原先想偷偷地用手机观察陆朗的反应, 只可惜当他想起来要偷窥时,只看到了搜寻记录上一长串的“如何煎羊排”、“煎羊排怎么样好吃”之类的食谱, 接着是“哥哥存在世界上的必要性”、“每个人的哥哥都这么讨厌吗”之类一看就知道陆朗又和陆严起口角的问题。
  苑晓阳因此没发现陆朗的小心思, 但不约而同的是, 他也找起了约会的小攻略。
  他也打算做点吃的带出门, 因此周六早早便起床准备。
  只是他不小心迟了一点,当他提着东西匆匆赶到湖边时,陆朗已经站在那等他了。
  这天的陆朗看起来特别帅,苑晓阳一眼望去便在人群中看见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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