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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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到这里,他们几个都不太敢继续往下查了。感觉无论是人是鬼,都不是他们这些人能得罪的起的。
  郑媛不知道,这事情经过她三叔以及三叔手底下几个公安脑洞大开,直接上升到了国家安全的层面了。这事一下子就引起了各部门领导的注意,不过也是因为这样,郑天虎究竟大晚上溜达去茅草屋的原因就没人来探究了,因为没人相信这个祖上八辈五代以内所有亲戚都可查,并且都是贫下中农的郑天虎会和特务扯上关系,大伙更愿意相信他就是一个被无辜牵连的受害者。
  郑全刚回了家,郑媛就迎了上来,端了一茶缸子凉白开,递给她爸,张口便问:“爸,我刚看到公安带着你去大伯家了,是去调查郑天虎的事了吗?”
  郑全刚往椅子上一坐,接过茶缸子喝了两口水润润喉咙,恼道:“你堂哥那个不争气的玩意儿,非说是什么女鬼闹事!”顿了下,他神色忽然一变,叹了口气,“要说起来,这事儿也奇怪,你说那写了满墙的红喜字咋就突然消失不见了呢?”他把茶缸子往桌子上重重一撂。
  “红喜字不见了?”郑媛也惊了下,她一时没往自己使用的墨水效果上想,还以为是哪个多管闲事的给擦了呢。听郑全刚仔细描述了下,她才恍然意识到自己使用大概就是那种被称为“消失墨水”的神奇墨水,然后心里就忍不住偷偷乐了,幸灾乐祸地说:“说不定真是女鬼看上我堂哥了呢?”
  郑全刚横她一眼:“胡说八道!”
  “那我堂哥咋说的,他说他为啥到青山脚底下那个破屋子去了吗?”郑媛又问。
  郑全刚说:“他说他晚上睡不着觉,溜达过去的。”说到这里他冷哼了一声,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这才是胡咧咧呢,我看他根本就是想去偷公家的东西的!”
  山根脚下那条路可不就是通果园的?要是偷了东西一时半会儿不好往家里带,正好能在王巧儿那破屋子里落落脚,藏藏东西。郑媛稍一琢磨就明白了,她爸这是误会郑天虎大晚上不睡觉去果园子偷水果去了。不过想想也是,之前这事儿郑天虎就没少干,也不赖人误会他。
  见郑天虎没把她和她嫂子给供出来,郑媛就放下心来了。
  第二天,郑全刚以及大队书记王永庆还有副书记副队长等统统被被叫到公社那边开了个会,他们回来后就立马组织大队所有人到大队部前面的空地集合,给全体社员开了一场思想大会,严禁社员私下传播任何封建迷信的流言蜚语。
  郑全刚站在高台上,举着喇叭对底下所有人喊:“这段时间公安局的公安同志以及一些红卫兵都会常常到咱们大队来,要是让他们听到了还有人说啥‘女鬼招亲’‘鬼新郎’这种封建迷信的话,他们一定会把人抓到公安局去,到时候可千万别来找我,我告诉你们,我也救不了你!”
  底下“哄”地一声就炸开了,说啥的都有。郑媛知道,其实越是如此郑重,越容易闹得人心惶惶。其实她心里也提心吊胆的,说真的,当时她设计这件事的时候还真没想到会闹这么大,让县里领导都注意到了这边。
  不过她也知道,越是引起这些大人物的注意,他们越是怀疑不到她这种小人物的头上来。尤其郑全刚刚开完会的时候她还特意打听过了,县里似乎怀疑这次的闹鬼事件是一些反革、命特务闹出来的,郑天虎只是被无辜牵连了。
  第119章:第三封信
  村里“闻鬼色变”闹闹哄哄了一阵,眼看着入了秋,马上就要秋收了,大伙儿都关心今年的收成能不能多分点粮食填饱肚子,也就没人再关心这个。县里来来回回的查,也没查出来个所以然,连个嫌疑人都抓不到。后来见再没发生类似的事儿,便有人猜是县里这一系列动作打草惊蛇,让那个特务悄悄跑了,于是县里便也没人关注这事了。
  于是郑天虎这事就这么虎头蛇尾地过去了。
  郑天虎身体好了后沉寂了很长一段时间,也不知道是怕女鬼再来纠缠还是怕面对别人异样的眼光,反正很久没咋地出门游荡。
  没有碍眼的郑天虎出没,冯明月出门就不再那么提心吊胆了,除了担心自家小姑子装鬼的事儿被揭发出来,她的生活也渐渐恢复了平静。
  沈翠云一直住院,所以不知道自己闺女和儿媳妇闹出来的大事,心脏恢复地很好,医生说只要注意保养,不大惊大喜,就不会再轻易犯病,只要少犯病,活到八十岁也不成问题,于是她很快就出院了。
  把沈翠云接回家,郑媛就开始变着法儿的给沈翠云做好吃的,空间里除了那本大厨的秘方本子,还有几本普通的菜谱书,她翻着学了学,厨艺是越来越好。就算是调料不全食材简单,她也能变着花样做出来一桌子美味的饭菜。好到沈翠云都忍不住想,就凭她闺女这手艺,就算脾气再坏,品性再差,女婿估计都愿意忍一忍。
  远在军队的冯建文并不清楚他的岳父岳母对他满心的愧疚,他收到了郑媛的回信以及灰色羊绒衫后,对郑媛的好感那是蹭蹭地往上涨,觉得他未婚妻真的是又温柔又体贴。
  他把羊绒衫抖开,灰色的羊绒衫针脚细密,摸着不厚但软绵绵的,手感非常好,也很温暖。
  他正欣赏着呢,门外有人敲了敲门,扭头一看,刘营长进来了。
  “哟呵,这是啥!”刘营长一听说冯建文这小子收到了未婚妻的包裹,立马拔脚找了过来。
  他想地好着呢,冯建文给未婚妻寄了那么多的东西,他未婚妻肯定也会往回寄点什么啊。值钱的东西没有,土特产肯定有点吧?见者有份,他就舔着脸过来凑个热闹了。没想到啊,真没想到,好家伙,冯建文的未婚妻居然给他寄了一件羊绒衫!
  刘营长上手就摸:“这是羊绒衫吧?我见咱团长穿过!”
  冯建文得意上脸,乐呵呵地说:“是。”
  “哎呦,这东西可贵呢!”刘营长很羡慕,这东西穿在身上不仅仅保暖,还代表着身份呢,一般人可穿不起,“没想到啊建文,你个还没过门的小媳妇对你还真好啊。”
  冯建文也知道羊绒衫稀罕着呢,这东西几乎百分之一百供出口,只有极少一部分留在了国内,而且还得在友谊商场或者使馆附近的涉外宾馆凭外汇券购买。他想,郑媛能弄到,还不知道得花多少钱多少功夫呢,不会是把他寄过去的钱全花了吧?
  想到这里他心里又甜又有点愁,这媳妇也太实在了,给她钱是为了让她给自己买东西的啊,她怎么还给他买了这么贵的衣服?肯定自己还往上添了不少私房钱吧?
  不行,他还得再给她寄一点。
  刘营长说:“你还拿着干啥,赶紧穿上试试啊,快点试试。”
  这天还热,冯建文身上还有汗呢,他有点舍不得穿,觉得穿了就弄脏了。不过刘营长催了,他心里又有些冲动,就隔着衬衣,套在了衣服外面。
  羊绒衫是贴身款,好在有弹性,冯建文穿在身上感觉有点紧,刘营长却说:“不错不错,很合身!”
  冯建文低头瞅瞅,拽拽里面的衬衣,给整平整了,然后说:“我咋感觉有点小?”
  刘营长摇头:“小啥,不小!很合适呢。冬天在里面穿,贴着身上暖和。而且你这么大的个儿,市面上能买到衣服就不错了,我看你媳妇已经买了最大号的了。”
  “这倒是。”冯建文美滋滋。他可是长了个一米八八的大高个,又练了一身的硬邦邦的肌肉,块头比一般人大着呢,每次部队上发衣服他都得要最大号的。
  很快,郑媛就收到了来自冯建文的第三封信。
  这封信的措辞明显比前两封亲昵了不少,至少没再用“您”这种敬称,语气也更加的口语话。
  郑媛同志,
  你好。
  很高兴收到你寄来的羊绒衫,羊绒衫很好看,穿在身上也很合身。只是这份礼物太过贵重,我穿在身上又高兴又忐忑,深知你肯定花了不少钱和功夫才买到这件衣服。我们都是出生在普通的贫民家庭,不需要这种贵重礼物表达心意,所以下次千万不要再给我买这种贵重物品了。
  我又给你寄了一百块钱以及一些布票工业票还有粮票,如果有喜欢的东西,你就买来用,若是花完了,便给我写信来要,我再给你寄。你我虽然还没有成婚,但我已经向领导打了结婚申请,等年底回家,我们就能去人民公社领结婚证成为一家人了。既然是一家人,你我之间就不用太过客气,有什么需要都可以告诉我。
  我年纪比你大许多,又在部队里待了多年,很少和像你一般大的年轻小姑娘接触,不知道该如何和你相处,也不知道在信里写些什么,希望你不要太介意我的寡言少语。
  最后,代我向岳父岳母问好,祝他们身体健康,以及,期待年底与你相逢。
  落款:冯建文。
  郑媛的目光落在信的最后一句,忽而轻笑一声,眼睛里也浮上一层笑意。她真的没想到冯建文会在最后给她来这么一句——期待年底与你相逢,这样几乎可以称得上情话的一句话。
  这时候的人写信说话都用词委婉,不会直接说我喜欢你或者我爱你这样的话。所以冯建文作为一个常年混迹在部队的臭男人,能写出这样婉转的话,真的让郑媛十分惊奇。于是她脑海中忍不住勾勒出一个外表特别阳刚但内心却又细腻的男子汉形象,别说,还挺让人心动的。
  更别说这男人居然又给她寄过来一百块钱。她捏着一沓大团结数了数,不多不少正好十张,心里更加美滋滋了。这个冯建文别的不说,对媳妇,不,是对还没结婚的媳妇可真够大方的,他也不怕她拿了他的钱跑了。
  不管怎么说,愿意给媳妇花钱的男人就算再不符合郑媛“花美男”的审美,她也是很乐意接受的。
  而一旁抱着孩子路过她屋的沈翠云看到郑媛手里那一沓大团结,脚步一下子黏住了,拐了个弯扭身进了屋,露出个一言难尽的表情:“建文咋又给你寄钱啦?”
  郑媛甩甩手里的钱,得意:“十张,一百呢。”
  沈翠云:“……”
  第120章:回信
  沈翠云拧起眉心:“建文真是,怎么给你寄那么多钱?哎,他这手怎么那么松啊。不行不行,这钱咱不能要他的,闺女啊,你听娘的话,把钱再给他寄回去!”
  郑媛才不呢,都到她手里了她还能还回去?
  沈翠云看出来她的不乐意了,劝:“闺女,咱家已经收了冯家很多礼金了,这些钱就不能再要了!你听娘的,咱不能让建文觉得咱家爱占便宜。”
  郑媛知道,其实这钱是冯建文补给她的,毕竟她之前可是给他寄了一件“贵重物品”的,他这完全是礼尚往来。不过这事沈翠云不清楚啊,她只知道冯建文又给她闺女寄钱了,一大笔钱,并且她闺女还不要脸的打算收了!
  郑媛倒是可以不拿出来,直接偷偷昧下,可她昧下来没用啊,她又不缺吃少喝,她是想把钱光明正大地花给家里人。
  郑媛说:“冯建文信里都写了,让我不用跟他客气,说以后就是一家人了。你让我再把钱给他寄回去,那不就生分了吗?”说着还把信递给了沈翠云让沈翠云看。
  沈翠云又不认字儿,把信一拨,气愤地说:“你还没结婚呢!”
  郑媛眨眨眼:“年底就结啊,早晚的事儿。”
  “不行,这钱咱还是不能收,你不给他寄回去也行,咱把钱给你婆婆送过去。”
  “哎呦我的妈,这钱哪能给我婆婆啊。”郑媛开始给沈翠云用她的歪理洗脑,“妈,你也不想想,要是我婆婆知道了这还没结婚呢,她儿子就给我这么多钱,她心里能高兴吗?会不会觉得她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这以后我跟她还咋好好相处啊!”
  沈翠云:“……”听着好像还挺有道理。“那你这钱……就自己收着啦?”她咋还是觉得很不好呢。
  郑媛理直气壮地说:“他既然给我了,我就收着呗。他在部队里,大小也是个军官,每个月怎么着都得好几十块钱吧,他自己又花不着钱,肯定存下来不少,这点钱对他来说肯定不算什么啊。”
  沈翠云越发觉得自己这个闺女很糟心了,她气得脑门疼,把牛牛放到地上让他自己跑着玩,拉住郑媛的手语重心长地劝:“媛媛啊,你不能这样啊,不能因为他的钱多,就这么理所当然地收人家的钱啊!咱家是穷,是没有钱,可咱再穷,也不能丢了做人的脊梁啊。你这样这么爱贪小便宜,以后肯定会害了你自己的。”
  我不是,我没有,你听我解释啊!
  郑媛干笑了两声,努力为自己洗白:“妈,我是这么想的,这钱呢,退回去真的不太好看,所以我就收了,不过我收是收了,肯定不会用在自己身上的。我是这么想的,就用这钱给建文他父母时常买点东西送过去,就当我替建文尽孝了。”顿了顿,“你看怎么样?”
  沈翠云想了想,觉得这样似乎也可以,勉为其难地点头:“那就这样吧。”
  郑媛可不仅是说说而已,这辈子她是真的想和公婆处好关系,她上辈子可是深受婆媳矛盾之害,她和林晓阳就是这么散了的,这辈子她可不愿意公婆在她的婚姻幸福问题上使绊子了。当然,若是公婆都讲道理还好,要是跟上辈子的公婆一样不讲道理故意磋磨人,她也不会忍让委屈自己就是了。
  真要说起来这年头送礼也没啥好送的,一般人走亲戚都爱买点糕点糖块之类的,可就这也不好买,镇上的供销社根本就没有,得去县城的副食品店才买的到,而且光有钱还不行,你得有票!
  好在郑媛身上带这个大酒店,最不缺的就是吃的东西。
  她在家写完了给冯建文的回信,扭头就进了县城,说是去买东西,顺道儿把给冯建文的信送到邮局寄了。
  这回她没给冯建文寄东西,只写了信,而且也没照着之前那两封的刻板模式写,跟冯建文给她的信一样,语气更加生活化。先是称呼换了,以前喊冯建文同志,这回开头用了“建文哥”这种更加亲昵的称呼。之后她提到了那一百块钱,并责备他不该给她寄那么多钱,她一个还没有出嫁也不当家的小姑娘能有多少东西要买。不过那一百块钱她就留在手里不还给他了,说会用这些钱好好孝敬两家老人,让他在部队放心。最后让冯建文在部队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受伤不要生病,天冷添衣。她还询问了一些关于他的爱好以及部队生活方面的事情,目的是为了让两个人加深了解。
  总而言之,虽然不能和冯建文见面,但通过书信的方式,郑媛觉得自己也能和冯建文把这个恋爱给谈起来。感情嘛,就是越交流越深的,只要两个人熟悉起来,中间再生什么波折,至少冯建文那边是不会再轻易生变了。而对于郑媛自己来说,年底结婚的是个有感情基础的“笔友”也比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强。
  等寄了信,郑媛在县城里也没多待,去副食品店看看都有什么类型的糕点后转头就回家了。随身还带了好几斤的样式精致的面点,以及一些零碎的糖果什么的,都是稀罕物。糕点有蜜三刀,有江米条,有绿豆糕,还有鸭尾酥,郑媛选的都是副食品店里有的。不过她从五星级大酒店里带出来的糕点肯定要比副食品店里的好吃多了,香香甜甜的,也不腻,让人闻到味道就口水直流。
  酒店里的糖果种类也不少,包装都很高级,郑媛选的是这个年代也有的大白兔奶糖,反正大白兔奶糖的包装几十年都没有过特别大的变动,都是清淡素雅的蓝白色包装,上面画一只奔跑的兔子,不仔细分辨谁也不知道奶糖是什么时候生产的。
  无论是各种各样透着香甜味道的糕点还是这个年代已经名声斐然的大白兔奶糖,对孩子们来说都具有非常非常强烈的吸引力。牛牛还有天亮俩孩子看到后眼睛都放光了,咽了好几回口水。
  第121章:公婆家
  郑媛把东西一分为二,指着其中一堆说:“这些咱留下自己吃,剩下的给冯家送去。”
  牛牛和天亮高兴地叫起来:“真的?真的?”沈翠云却不同意:“不行,咱留这些东西干啥,都给你婆婆送过去!”
  郑媛有些无奈,她知道自己是劝不动她妈的,就给两个小的使眼色。牛牛和天亮都很有眼力价儿,一人一边抱住沈翠云的胳膊摇晃:“妈(奶奶),姐(二姑)都说留下了,就留下一点吧,我们想吃!再说,东西有那么多呢!”
  小儿子大孙女,可都是沈翠云的心头肉,被这么一缠,沈翠云就有些心软了,想狠狠心说不行,可看看那一大堆东西,再看看自家两个小的那馋样,这话就有些说不出来了。
  郑媛看她神色就知道她动摇了,于是快刀斩乱麻,说:“那就这样,咱自己家留下一半,给冯家送一半。”
  一半也得有好几斤呢!沈翠云可不同意,连忙说:“不成不成,咱自己家留下一点尝尝味就行了,这是建文给寄来的钱买的,应该都给你婆婆送去的。”
  “建文给寄来了钱,他可没给寄来多少票!”郑媛偷偷翻了个白眼,耐着性子跟沈翠云说,“妈,你以为这些东西光用钱就能买来啊,也费了我不少功夫呢,转了好几个弯找了好几个人才弄到这些。我为啥要弄那么多,还不是想着留给自家人吃点?你看我哥,还有我爸,活了这么些年都没吃过几回好的!建文上回寄东西的时候为啥还给你还有我爸寄了东西?那不就是孝顺你们吗?可见他也是个孝顺的人,要是知道我把他的钱花了孝顺你们了,他肯定也会高兴的。”
  沈翠云也知道闺女是一片孝心,她就想让家里人吃好点。她住院这么长时间,郑媛给她做饭不知道用了多少好东西,可回家一看,面缸里油壶里东西根本就没少多少!可见她平时做给自己吃的肯定是少油少水。
  这孩子可真是……沈翠云又感动又生气,心说孝顺就孝顺吧,也不能用别人的钱孝顺自家父母啊,可又因为她这片孝心,让沈翠云斥责的话都说不出口了。
  郑媛要是知道沈翠云心里咋想的,肯定要庆幸,家里的东西没少可不是因为她用得少,而是她用一点就从空间里往外拿一点,一天两天的看不出来,猛地隔好几天来看,就能很明显的感觉到东西没少多少。也幸亏沈翠云是往她苛待了自己这方面想了,否则郑媛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郑媛把东西用篮子装起来,然后去了冯家。冯家和郑媛家虽说同在杨柳大队,不过他们却被分在了不同的生产队里。郑媛家都在一队,冯家在四队,两家住得距离还挺远,郑媛要到冯家去得步行十几分钟。
  冯家已经分家了,郑媛的公公婆婆和冯建文的大哥冯建华一起住。冯家老大已经三十好几了,家里有五个孩子,最大的女儿和郑娟同岁,已经十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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