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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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真有点护主猎犬的感觉了,文潇岚在心里偷着乐,尽管仍然是用龇牙狂吠的方式来表达。她也的确觉得冷了,今晚的风很大,顶着风来回走了一个多小时,脚已经快要冻僵了,脸上的皮肤分不清是冷还是烫。再这样下去,在找到关雪樱之前,搞不好她就得先冻出肺炎来。
  “也行,总不能冻死在外面。”文潇岚说。两人重新走回宁章闻家的宿舍,刚刚来到楼门洞,范量宇一下子停住了脚步。
  “有人在这里释放过蠹痕,”范量宇说,“被蠹痕改变过的空间,会残留一些特殊的精神力量,可以被守卫人感知。”
  “在这里?为什么?”文潇岚有些奇怪。
  “这个门洞隔出了一个相对狭小的空间,适合使用某些空间转换的蠹痕,”范量宇回答,“小哑巴大概就是在这里被绑走的。”
  他冲着楼上打了个手势:“你先上去吧,我会去找到她的。”
  文潇岚点了点头,迈步向楼上走去,范量宇的脸上露出了微微诧异的神情。文潇岚笑了起来:“你是不是以为我会要求和你一起去?你要是不让我去我就撒泼打滚又哭又闹?”
  “差不多吧。”范量宇说。
  “上一次陪你一起打架,我已经明白过来啦:讲义气也是要有实力的。”文潇岚说,“如果你只有一只啤酒瓶的水准,不管怎么样摆出讲义气的脸,最后也只能拖累别人。再说了……你那么厉害,我相信你。你一定能把小樱找回来的。”
  范量宇没有说话。他静静地站立了一小会儿,扭头走出了楼门。
  开始有零星的小雪从夜空中飘落下来。
  四、
  “你是想要抓我呢,还是打算直接杀掉我?”冯斯看着黎微发问说。
  “你在说什么?”黎微皱起眉头看着他,“你是真疯了吗?”
  冯斯愣了愣,看看黎微的眼神,对方似乎不大像是开玩笑的样子。他禁不住挠了挠头皮:“这一切……不是你造成的么?”
  “哪一切?你是说时间停止么?”黎微反问。
  冯斯更加愣神,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你怎么把时间停止说得像太阳落山一样轻松随意?”
  “那能怎么样?我大哭大叫着扎到你怀里‘不得了啦时间停止啦’,就能解决问题了吗?”黎微嗤之以鼻。
  “说得也是……”冯斯喃喃地说。他很快又想到了点别的:“可为什么你还能活蹦乱跳地四处乱窜?”
  “你不也能动么?我们至少有两个人嘛。”
  “为什么我认识的女人都是这样神经大条百无禁忌?”冯斯嘟哝着。他心里同样在奇怪,自己拥有天选者的特殊体质,虽然对大多数蠹痕都没有效果,但对于一些极其特殊的蠹痕,偶尔能发挥出奇效,火车上那次经历就是例证,这倒是不足为奇——但黎微为什么也可以呢?
  按照黎微的说法,由于模特工作的特殊性质,她患有慢性胃炎,中午有些胃疼,没有去吃午饭,到了晚饭时间,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但偏偏护士没有来叫她吃饭。
  黎微等了很久,也没有等到护士,按铃召唤也无人应答。和冯斯一样,她开始四处观察,并且从蛛丝马迹里发现了时间停止的痕迹。于是她想办法打开了门,钻了出来,发现这一层楼里的所有人都像泥塑一样无法动弹了。她又想到了冯斯,连忙从护士那里找到钥匙,打开了冯斯所住病房的门。
  黎微说得轻描淡写,简直像是在描述她这一天的洗脸梳头日常起居,冯斯却听得瞠目结舌。他忍不住发问:“‘所以我打开病房门出来了’,这话说得那么轻而易举,你是怎么打开的?”
  黎微一摊手,莹白的手心里露出一截铁丝。她拍了拍冯斯的肩膀:“你就忘了上高中的时候你们这帮废物男生求着我开教务室的锁、帮你们偷数学考卷的事情了?”
  “是的,我真忘了您还是有一技之长的强人……”冯斯苦笑一声。他顿了顿,接着说:“可是,这是你第一次见识到这样的场面,你居然半点也不慌乱,比我当初都强了。”
  “慌有什么用?我这些年见识过的事情也不少了,有一条经验:慌的唯一作用就是让你死得更快。”黎微说着,瞪眼看着冯斯,“听你的口风,你倒是对这一切有所了解了?”
  “算是有那么一点吧,不过三言两语说不清,如果我们能活下去,我详细地跟你说。”冯斯回答。
  “如果我们能活下去?什么意思?”黎微的眉头又是一皱。
  “这种时间停止的怪像,是某些特殊的人制造的,”冯斯说,“这些人的目标是我。”
  黎微上下打量着冯斯:“你?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值钱了?”
  “这也是我一直想要弄明白的问题……”冯斯叹了口气,“喏,我们的朋友来了。我听到脚步声了。”
  走进来的是两个从长相来看半点也不奇怪的人。第一个人是个身材中等偏胖的男人,一张脸圆乎乎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有点像是个从酒店厨房里钻出来的厨子。另一个人看年纪比冯斯大不了几岁,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边眼镜,白净斯文满脸书卷气,像是个刚刚毕业参加工作的职场新人。
  冯斯倒是见怪不怪了,守卫人世界里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他悄悄拉了黎微一把,示意对方躲到他身后,然后开口说道:“看上去,我躲到哪儿也躲不过你们啊。”
  胖男人和善地笑了笑:“说句实在话,你这次躲得真挺好的,那个警察确实有计谋。只是你运气不是太好,碰巧我的本职工作就是在这间精神病院当厨师,那天送饭过来的时候无意中见到了你。不然的话,恐怕谁都没本事找到你了。巧合,彻头彻尾的巧合。”
  冯斯无奈地叹了口气:“这算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么?话说你怎么会找到这么一份工作?”
  “精神病人的脑部化学物质和常人不太一样,某些特殊的病例对我们寻找附脑的本质或许会有所帮助。”胖厨子倒是很耐心,一脸的有恃无恐,“我这么说你应该能够明白吧?”
  “人体实验,对么?”冯斯哼了一声,“令人作呕。”
  “你乐意怎么评价是你的事,”胖厨子嘻嘻一笑,“现在我只管把你带走就行了。”
  “你的蠹痕是什么呢?”冯斯问。
  “你已经见识到了,蠹痕空间内时间流逝的急剧变慢,感觉上就像时间停止了一样。”胖厨子说。
  冯斯摇摇头:“不对。这种令时间流逝变慢的蠹痕,不是你的能力,而是他的。”
  冯斯伸手指向那个进门之后就始终一言不发、站在一旁有若木桩的年轻人。胖厨子脸色微变:“别开玩笑了,我对你的底细摸得很清楚,你还没有能力分辨蠹痕的性质。”
  “但是我会观察,也会动脑子,”冯斯说,“改变时间这样的力量,不是普通的蠹痕所能比拟的,它一定会耗费大量的精力来维持。所以自从走进门来之后,他就始终连话也不敢说,不能有丝毫的分心。”
  胖厨子脸上的和善笑容消失了,嘴角有些狰狞地抽动了一下:“你还挺有眼力的。看来,得让你吃点苦头才能带走你了,我的蠹痕发挥出来,可是相当疼的。”
  “我们打惯了群架的什么都怕,就是不怕疼。”冯斯说着,顺手抄起了房间里的一个小圆凳。按理说这种危险物品不应该留在精神病人的病房里,但冯斯反正只是假装精神病,所以护士对他的管理相对松一些,此时倒是给他留下了一样马虎趁手的武器——尽管这样的武器在拥有附脑的守卫人面前可能完全不值一哂。
  黎微也不声不响地从头发上拔下一根长长的簪子捏在手里,似乎是做好了和冯斯同仇敌忾的准备。冯斯的心里有些歉疚,想想两人久别重逢,都还没有好好地聊上几次天,却又这样莫名其妙地把对方卷入了危险之中。我他妈的就是个祸胎……这样的想法再次从心底不可遏制地涌起。
  不过火烧眉毛且顾眼下,现在不是自怨自艾的时候,何况也不能让黎微出手——不大可能有用的。冯斯上前一步,拦在黎微身前,手里握着圆凳,目光炯炯地死盯着敌人,这是打架时增加己方威势的手段。他就像是一个准备抵御蒙古兵入侵的南宋村长,明知道手中的锄头镰刀不可能有任何用处,却也要把这一丁点救命稻草捏在手里。
  胖厨子浑不在意,好像冯斯手里捏着的只是一只香喷喷的烧鸡。他踏着不紧不慢的步子踱到冯斯身前,黎微禁不住发问:“他身上……好像有一道光晕?棕黄色的……那是什么?”
  “特技效果。”冯斯回答得很轻松,心里却颇有些惴惴,不知道这个胖厨子的蠹痕到底有什么功用。管他三七二十一,总不能任人宰割,想到这里,他咬了咬牙,抡起圆凳就朝着胖厨子的头顶拍了过去。
  胖厨子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蠹痕的范围瞬间扩大,把冯斯的身体笼罩在其中。冯斯心知要糟,却也别无选择,手上加倍用力。
  接下来的事情大大出乎冯斯的意料。他原本已经做好了被蠹痕伤害、乃至于狠狠伤害的准备,但随着两只手的重重落下,耳朵里只听到咔嚓一声脆响,手掌和手臂都被一股巨大的反作用力震得发麻。
  ——他击中了胖厨子,稳稳地、狠狠地将这个板凳砸在了胖厨子的头上。
  木头和颅骨撞击的结果是两败俱伤。板凳粉身碎骨,胖厨师也倒在了地上,被生生砸晕过去。他的头上破了一个大口子,鲜血汩汩地流出。
  除了不明就里的黎微外,剩余的两个人都惊呆了。一直没有说话的年轻人面色惨白,额头上布满了豆大的汗粒,看来这意外的变故让他分外紧张,加剧了精神的疲累。
  冯斯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呆呆地看着自己的双手,心里满是纳闷:他的蠹痕为什么没能产生任何效果呢?难道是在无意中,自己的附脑终于觉醒了?
  想到这里,他不禁一阵喜悦,倒是黎微已经快步上前,用发簪的尖头抵在了年轻人的咽喉上:“快把这破玩意儿撤掉!”
  冯斯这才反应过来当下的处境。他略一思考:“不行,让他继续保持这种时间流逝的状态!”
  “为什么?”黎微问。
  “这些人从来都不是单独行动的,背后有一整个家族的支援,”冯斯说,“这两个人既然来了,他们的家族一定还有后续的援兵。我们得抓住这家伙,利用他作人质。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蠹痕——就是这种令时间变慢的能力,回头我跟你细说——对我们俩不起作用,但正好我们就可以利用这个能力来掩护我们脱逃。”
  年轻人浑身发抖,眼神里充满了乞求,但冯斯和黎微就像两个劫道的男女山贼,一左一右夹住了他。他犹豫了一会儿,只好虚弱地点点头,勃颈处竟然有隐隐的热气冒出来——那是被蒸腾的汗水。
  “你真够累的,也真够……胆小的。”冯斯说。
  年轻人低着头没有吭声。
  “来,搭把手,把这个死胖子捆起来塞到床下。”黎微冲冯斯说,“然后把你的手机给我,我的快没电了。从这儿回我家的路我不太熟,需要导航。”
  “知道了,女王大人。”
  两个小时后,三人开着胖厨子的小车,来到了黎微的住处。冯斯在沿路上把这几个月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大致跟黎微解说了一遍,只是碍于身边有外人,很多细节不能讲清楚,所说的无非是守卫人世界都了解的新闻事件。黎微听得眉头紧皱,显然这些怪事的冲击力超出了她的认知范围,但她却和学生时代那样,控制着自己不流露出惊诧的表情,好像冯斯所说的并不是那种能颠覆人类历史的大事,而只是一段游山玩水的简报。
  果然还是死犟到底,无论遇到什么事都绝不示弱,冯斯想。也好,给她一些时间好好消化消化吧。
  黎微在京城的四环边租了一套一居室,房子不大,只有五十来个平方,按照她的生活习惯被弄得乱七八糟,几无立锥之地。冯斯一走进房门就笑了起来:“这几年你还真是一点也没变。”
  “还是有变化的,罩杯到c了。”黎微肆无忌惮地说。跟在她身边垂首丧气的年轻人听到这句话,忍不住略微抬头朝她的胸前瞅了一眼,正迎上黎微的目光,吓得他立即重新低头,白净的脸庞一下子从脖子红到耳根。
  “放轻松点儿,爱胸之心人皆有之,起码我不会为了这个砍你一板凳。”黎微大大咧咧地说。
  年轻人的脸更红了。冯斯叹了口气:“好吧,我更加确认了,除了罩杯之外,你哪儿都没变。至于你……你真是我见过的最胆小的一个黑暗族人。”
  “我……我不是胆小。”年轻人嘴唇动了动,颞颥着说出和两人见面以来的第一句话。
  “那就是怕羞了,是么?”黎微饶有兴致地伸手拍了拍年轻人的头顶。年轻人像触电一样向后退出两步,一不小心绊在了地上的一个塑料整理箱上,摔了个四仰八叉。
  黎微哈哈大笑,冯斯也不禁莞尔。他走上前,扶起年轻人:“坐下吧,我们聊聊。黎微,有吃的吗?我快要饿死了。”
  “红烧牛肉、酸菜牛肉、香菇炖鸡、葱烧排骨……你随便挑。”黎微打开食品柜,露出里面花花绿绿的方便面和方便粉丝袋子。
  “不出所料……我能要求多两根火腿肠么?”冯斯再度叹息。
  “岂止火腿肠,卤蛋咸菜管够。”黎微作大方状。
  黎微烧了开水,两人唏哩呼噜一人吃了一碗面。被挟持来的年轻人一直怯生生地坐在一旁,既不要求吃东西,也不说话。冯斯吃饱了肚子放下碗,一扭头,才发现自己居然忽略了这个刚刚被抓来的重要俘虏。
  这家伙的存在感简直和空气一样,冯斯想。他站起身向着年轻人走过去,对方立即畏惧地向后缩身。冯斯笑了笑:“放心吧,你是人质,我不会伤害你的。认识一下吧,你叫什么名字?”
  对方愣了愣神,过了好半天才用蚊子一样的声音说:“刘岂凡。岂有此理的岂,平凡的凡。”
  冯斯在心里比划了一下这三个字:“岂和凡连在一起,去掉一个点,不就是个凯字么?干么要拆开?”
  “因为叫刘凯的人太多了,当年我的小学就有三个,我爸就给我改名了……”刘岂凡红着脸说。
  黎微在一旁吃吃地笑起来,刘岂凡的脸更是一直红到了耳根,冯斯叹了口气:“你在你的家族里,一定是经常被人嘲弄的吧?”
  刘岂凡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目光中隐隐流露出一丝恐惧,同时还有一丝愤怒。冯斯敏锐地捕捉到了他这种非同一般的情绪:“你怎么了?”
  “没什么。”刘岂凡摆摆手,没有再说下去。
  “好吧,这个问题我不问了。但是你至少应该告诉我,你到底属于哪个家族。”冯斯说。
  “我不知道。”刘岂凡飞快地回答。他好像是看出冯斯和黎微脸上的不信任,连忙补充说:“我是真的不知道。我……我只是一枚工具而已,他们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我从来不问为什么,而且即便是问了,也不可能得到回答。”
  冯斯从这番话里听出了一些别样的味道,不知道怎么的,虽然对对方还完全不了解,但从他那几句简单的回答中,却隐隐嗅到了几分同病相怜的味道。冯斯有一种感觉,这个羞怯的年轻人身上,似乎有一点和自己相仿的被命运摆布的无奈;另一方面,他那种不善于和他人打交道的模样,也像极了自己的好友宁章闻。而且从年轻人的神情,他有了一些新的猜测。
  “你的附脑,是后天移植的,对么?是被强迫移植的吧?”冯斯忽然问。
  刘岂凡浑身一震,目光里流露出一种极度的痛恨,拳头也不知不觉地握了起来。过了好半天,他才轻声说:“难道我可能会自己选择改变我的人生吗?你也看到了,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不喜欢和别人说话,不喜欢交往,被女孩子开两句玩笑就会脸红。我一直以为,我将来的人生就是大学毕业,在一个不用和人打交道的研究机构里和各种仪器、试剂打交道,或者每天坐在计算机前面敲击代码,就这样过完一辈子。可是我没有想到……万万没有想到……”
  刘岂凡讲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他出生在一个普通工人家庭,家境虽然不富裕,但父母一直尽心竭力供养他读书,日子过得平淡而幸福。刘岂凡念书也确实争气,一直都是班上的尖子生。他在心里深信,他可以依靠自己的知识来改变未来的命运,至少是让父母过上更好的生活。
  然而,未来的变化远远超出他的想象。
  就在他刚刚初中毕业的那一年暑假,由于以前五名的成绩考入了本地重点高中,被免除了高昂的择校费,父亲十分喜悦,咬咬牙决定带他出门旅行一趟。尽管去的只是省内一个烂大街的旅游风景区,尽管出于省钱的考虑,母亲并没有跟随前往,那也是刘岂凡这辈子第一次真正的远行。
  十六岁的少年人虽然一向活得孤僻沉默,毕竟是人生中的初次旅行,内心还是难免有些小小的激动。他十分难得地一路上都开朗而愉悦,对着父亲手里老旧的胶片相机展露出笨拙的笑容。
  当然了,由于预算有限,这一趟旅行并不是很持久。第五天,父子二人踏上了行程,但由于高速路上的车祸耽误了时间,两人不得不在离家不远的县城先住一夜。为了省钱,刘岂凡的父亲选择了便宜的路边小旅店,和他人同住一个四人间,这个决定酿成了最终的悲剧。
  和父子两人同住在那个四人间里的,是两个相貌朴实憨厚的中年农民,看起来是兄弟俩。这两人和刘岂凡有异曲同工之妙,都不怎么擅长和陌生人说话,打过招呼之后,弟弟早早地睡了,哥哥则靠在被子上,看着一本市面上流行的官斗小说。
  刘岂凡也默默地靠在铺位上,翻看着一本高中物理教材——那是他未雨绸缪的学习方式。过了一会儿,他觉得口渴,起身去倒开水,不小心蹭到了中年农民手里的书,书掉落到了地上。他连忙道歉并且把书捡了起来,对方倒是大度地表示不介意,但看到刘岂凡递书过来的方式,微微一愣。
  “你怎么知道我看到哪一页了?”他问。刘岂凡的手指正夹在某两页书页之间,正好是中年农民所读到的页数。
  刘岂凡红着脸不知道怎么解释,他父亲开口说:“这是我家孩子的一点小本事。他从小就这样,眼睛就像是慢镜头一样,动得再快的东西也能看清楚。刚才你的书被撞到地上,他肯定是瞄了一眼,就看清了你刚才翻到的是哪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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