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饭馆 完结+番外_464
七月的骄阳似火,猛烈的太阳烤着地面,这个时候是一年里最热的时候,雨水稀少,天气干旱少雨。终于熬过了酷暑七月,就迎来了八月立秋时节,天气才一天天地没那么地炎热。
好在学校不用上课,他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来。
这段时间林凍的心思几乎都在实验室这边,第一批的产品他先提炼了出来,量不是很大,在检测没有问题之后,他把东西交给了胡绣。至于胡绣要如何分配,他就不管了,然后跟胡姑姑请上一个假,他要去参加朋友的婚礼
饭馆那边也交给经理去看管,他人就买了一张飞机,直接地飞崇明了。
七夕前一天是王兴和大妹大喜的日子,因为答应了出席他们的婚礼,林凛也空出了两三天的时间回来这边,顺便地还要处理下公司的事情,所以就提前一天过来了崇明。
这个时候两边王家的人都到了,来的都是两家的亲朋好友,因为路途远,来的亲戚倒不是很好。
他和王猛约了在崇明这边碰面,他来的时候王猛都已经到了。
“哈哈……一直说想来崇明找你玩儿,一直都没有过来。”王猛见到好兄弟自然是十分地高兴的,以前林凛在崇明读书他就一直说来崇明找他玩儿,一直说了这么多年都没有来,这个事倒是他的不是了。
兄弟俩个在这里碰面,自然是少不得喝上一杯酒的。
林凛对这个地方熟悉,跟他三婶他们打过招呼了,就带王猛到外面去找个清净的地方坐下来喝上一杯。
“我给森子打了电话,他说在打暑假工,说是不好跟老板请假过来,所以是来不了0”王猛也请了林森来,只是林森因为在打暑假工的缘故所以就没有能过来。
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要供养出一个大学生几乎是要花费一个家庭所有的钱,林森家里也并不富裕,要供他一个人读大学也并不容易,所以他平时自己也会出去打工,暑假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暑假工他也不好请假过来。
这个事说起来他们都挺能理解的,只是可惜了三兄弟少了一个人。
“理解就好。”林凜端起杯子跟王猛碰了碰杯子,说道。
过年去了对方的家里看过,两家的父母对这个事都同意了后,王招娣就和王兴在市里看了房子,在确定了日子要结婚他们就把房子给买下来了,所以房子装修好就到他们结婚的日子,刚好可以当结婚的新房用,也算是双喜临门。
这个事还是王猛跟他说的,林凛才知道王兴和大妹俩个在崇明这里买的房,王兴这小子不声不响地倒是买上房子了。
能这么年轻就在市里买上房的并不多,况且两家都是农村里的,家里都不是很富裕,他们两个在这里完全就是靠自己,家里也帮不上他们什么忙。王兴一直都是一个不错的小子,在这一点上林凛是可以肯定的,不然当初也不会让大妹跟他在一起。
王伟那小子做事不错,谈对象就不行了。
他们出来也没有喝太多的酒,明天王猛还得去当大II子,暍醉了可不好
看地出来王猛这个大舅子还挺高兴的。
崇明这边的房子一直都定期地请了人去打扫,所以每次回来林凛都是回到家里住,而且他是一个能不住酒店就不住酒店的人,主要是在外头的床睡不着觉。
所以两个人喝完酒之后,林凜就带了王猛往他那里过去。
开了门,在门口拿了一双拖鞋给王猛换上,他自己也换上了拖鞋。
“哇塞……林凜你这房子也太大了点儿吧。”王猛这一走进这个房子就捂住了心口,这也太刺激人了吧。
他在市里连一块砖都买不起的时候,林凛就在这市里开了店买上了这么大房子,这人比人不是要气死人是什么?
林凛笑看着王猛,好一会儿才说道,“这里不是我的房子。”
他的房子在隔壁,因为一直住在周世海这里所以他习惯了这边。他自己那里的房子买了之后没有住过一晚,本来房子是想买来给林小浩读书的,只是没想到他们后来还是去了中京。
现在他们住在中京那边,这边的房子倒是空了下来,一年也没有回来住过两天了。
“嗯?”不是你的是谁的,王猛走进去摸着宽大的沙发,回头用眼睛询问林凛。
“我房子在隔壁,这里是我男朋友的房子0”林凛脸上的笑意不减半分,说道^
什么?男朋友?不是应该女朋友吗?王猛怀疑自己的耳朵有问题。
“就是男朋友,我高中的同学,我和他在一起许多年了。这个事嘛,一直都没跟你们谁说过,现在说应该也不迟吧?”林凛问了一句,留下呆若木鸡的王猛站在原地,他往厨房进去,找到了电壶往里面装了水去煲,而后回头还见到王猛站在那里。
开了阳台的门,他往外面走了出去。
一抹弯月,满天繁星,夜里的风吹来让人觉得很舒服,一年里最舒服的季节大概就是这个时候了。林凛仰着头看着满天的星星,其实和周世海最快
乐的时光大概就是他们在这里读书的时候,每天都恨不得二十四个小时都腻在一起,而他们的确地也是这么地做了。
往后可能很长的时光里他们都要各自地忙碌着各自的事情,所以像过去那样一直那么多时间都在一起的时候并不会太多,除非是哪一天周世海从上面退了下来,他们能在一起的时间才会多了。
选择了那样的一个人,就要尊重他要走的路。他喜欢周世海,就因为他是周世海,所以也会喜欢和接纳他的所有。
生活总是需要他们各自在自己的领域里去努力的,到哪一天他们都退休了,才能有能力和金钱的支撑让他们过上闲云野鹤的生活,那样倒是很美好的一件事。
好在学校不用上课,他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来。
这段时间林凍的心思几乎都在实验室这边,第一批的产品他先提炼了出来,量不是很大,在检测没有问题之后,他把东西交给了胡绣。至于胡绣要如何分配,他就不管了,然后跟胡姑姑请上一个假,他要去参加朋友的婚礼
饭馆那边也交给经理去看管,他人就买了一张飞机,直接地飞崇明了。
七夕前一天是王兴和大妹大喜的日子,因为答应了出席他们的婚礼,林凛也空出了两三天的时间回来这边,顺便地还要处理下公司的事情,所以就提前一天过来了崇明。
这个时候两边王家的人都到了,来的都是两家的亲朋好友,因为路途远,来的亲戚倒不是很好。
他和王猛约了在崇明这边碰面,他来的时候王猛都已经到了。
“哈哈……一直说想来崇明找你玩儿,一直都没有过来。”王猛见到好兄弟自然是十分地高兴的,以前林凛在崇明读书他就一直说来崇明找他玩儿,一直说了这么多年都没有来,这个事倒是他的不是了。
兄弟俩个在这里碰面,自然是少不得喝上一杯酒的。
林凛对这个地方熟悉,跟他三婶他们打过招呼了,就带王猛到外面去找个清净的地方坐下来喝上一杯。
“我给森子打了电话,他说在打暑假工,说是不好跟老板请假过来,所以是来不了0”王猛也请了林森来,只是林森因为在打暑假工的缘故所以就没有能过来。
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要供养出一个大学生几乎是要花费一个家庭所有的钱,林森家里也并不富裕,要供他一个人读大学也并不容易,所以他平时自己也会出去打工,暑假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暑假工他也不好请假过来。
这个事说起来他们都挺能理解的,只是可惜了三兄弟少了一个人。
“理解就好。”林凜端起杯子跟王猛碰了碰杯子,说道。
过年去了对方的家里看过,两家的父母对这个事都同意了后,王招娣就和王兴在市里看了房子,在确定了日子要结婚他们就把房子给买下来了,所以房子装修好就到他们结婚的日子,刚好可以当结婚的新房用,也算是双喜临门。
这个事还是王猛跟他说的,林凛才知道王兴和大妹俩个在崇明这里买的房,王兴这小子不声不响地倒是买上房子了。
能这么年轻就在市里买上房的并不多,况且两家都是农村里的,家里都不是很富裕,他们两个在这里完全就是靠自己,家里也帮不上他们什么忙。王兴一直都是一个不错的小子,在这一点上林凛是可以肯定的,不然当初也不会让大妹跟他在一起。
王伟那小子做事不错,谈对象就不行了。
他们出来也没有喝太多的酒,明天王猛还得去当大II子,暍醉了可不好
看地出来王猛这个大舅子还挺高兴的。
崇明这边的房子一直都定期地请了人去打扫,所以每次回来林凛都是回到家里住,而且他是一个能不住酒店就不住酒店的人,主要是在外头的床睡不着觉。
所以两个人喝完酒之后,林凜就带了王猛往他那里过去。
开了门,在门口拿了一双拖鞋给王猛换上,他自己也换上了拖鞋。
“哇塞……林凜你这房子也太大了点儿吧。”王猛这一走进这个房子就捂住了心口,这也太刺激人了吧。
他在市里连一块砖都买不起的时候,林凛就在这市里开了店买上了这么大房子,这人比人不是要气死人是什么?
林凛笑看着王猛,好一会儿才说道,“这里不是我的房子。”
他的房子在隔壁,因为一直住在周世海这里所以他习惯了这边。他自己那里的房子买了之后没有住过一晚,本来房子是想买来给林小浩读书的,只是没想到他们后来还是去了中京。
现在他们住在中京那边,这边的房子倒是空了下来,一年也没有回来住过两天了。
“嗯?”不是你的是谁的,王猛走进去摸着宽大的沙发,回头用眼睛询问林凛。
“我房子在隔壁,这里是我男朋友的房子0”林凛脸上的笑意不减半分,说道^
什么?男朋友?不是应该女朋友吗?王猛怀疑自己的耳朵有问题。
“就是男朋友,我高中的同学,我和他在一起许多年了。这个事嘛,一直都没跟你们谁说过,现在说应该也不迟吧?”林凛问了一句,留下呆若木鸡的王猛站在原地,他往厨房进去,找到了电壶往里面装了水去煲,而后回头还见到王猛站在那里。
开了阳台的门,他往外面走了出去。
一抹弯月,满天繁星,夜里的风吹来让人觉得很舒服,一年里最舒服的季节大概就是这个时候了。林凛仰着头看着满天的星星,其实和周世海最快
乐的时光大概就是他们在这里读书的时候,每天都恨不得二十四个小时都腻在一起,而他们的确地也是这么地做了。
往后可能很长的时光里他们都要各自地忙碌着各自的事情,所以像过去那样一直那么多时间都在一起的时候并不会太多,除非是哪一天周世海从上面退了下来,他们能在一起的时间才会多了。
选择了那样的一个人,就要尊重他要走的路。他喜欢周世海,就因为他是周世海,所以也会喜欢和接纳他的所有。
生活总是需要他们各自在自己的领域里去努力的,到哪一天他们都退休了,才能有能力和金钱的支撑让他们过上闲云野鹤的生活,那样倒是很美好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