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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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黄书郎看了我一眼,转身离开了。
  我看着他消失在大门里,“我现在是一个人了。”
  “好, 我开始讲了,你奶奶预见到三种未来, 一种是魔族大军入侵生灵涂炭,人类和妖族不得不团结起来对抗魔族, 最终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惨胜,你四叔在战争的过程中被发现是魔族入侵的始作甬者,他被割喉, 全家遇害,所有活着的郑家的人全部被杀,你因为有功被放逐到了灰色地带——所有有郑家血统的人都被追杀。”
  我听说过灰色地带,传说那是三界的交岔口,那里的人不生不死,非人非妖非魔更非仙,是三界共同的放逐地。那里的生存法则跟所有地方都不一样,我竟被放逐到那里?真不知道做这个决定的人是仁慈还是残忍。
  以上皆是传说,去过灰色地带的人没有人回来过。
  “第二种未来是你四叔打破魔界封印的时候就被杀死,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英雄,你成为官府和妖族的联络人,魔族败退时为了报复你泄露了你四叔的秘密和郑家的最大秘密……”
  “最大秘密?”
  “是的。”张强沉吟了一下,“你不觉得奇怪吗?每个郑家人都有祖先的记忆传承。”
  “你什么意思?”我不奇怪他竟然知道郑家的秘密,他是这个世界上跟郑家关系最密切的。
  “郑家一共有四个人。”
  “什么?”
  “郑家一共只有四个人,从万年前开始,就只有四个人,他们四个是人族中的最强者,在天庭与魔族的对战中立下汗马功劳,本来这四个人都是可以封神的,可他们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
  “什么?”
  “他们都是混血,有人是神与人的混血,有人是魔与人的混血,有人是妖与人的混血,甚至有人是神与魔的混血,因此他们才有逆天强大的能力,他们知道天庭是容不下他们的,只有人间是他们的容身之处,可天庭不会容忍他们四个的存在,于是他们决定像凡人一样转世投胎,互为祖先,在他们的认知里,巫是超越一切的存在,他们四个可以一直做为巫统治人类。”
  我被张强说的吓到了,也就是说——我继承的实际上是上一世、上上一世、上上上一世的记忆,比如镜灵——我只有破坏镜灵的记忆,我以为是继承不全的原因,原来,我是那个破坏镜灵的女孩,四叔——他能轻易控制镜灵,他的前世应该是制造镜灵的人。
  因为载体的原因,我的记忆是图书馆式的,我需要的时候静心冥想可以抽取——这是为了维护我的大脑,毕竟几十世的记忆太过庞大,无人能够驾驭。
  难怪郑家的能力如此之强,每一世却只出现一个……“不对,郑家的人都是有能力的……”
  “他们都是你们的后代。”张强说道,“这世上的人类异能者,至少有二分之一与郑家都是有或远越近的血缘关系的,只不过一万年的光阴,大家的早就互相生疏了。”
  “揭穿这个秘密……”
  “当年,四个郑家人帮助天庭完成了封印,如今想要封印魔界,需要郑家人的血——这也是为什么第一种可能里,你四叔被割喉,杀他是为了救你——杀他的人是我,我用他重新封印了魔界,放逐你的人是黄书郎,你不走会死,因为解铃还需系铃人,除了天庭只有郑家人才能打开封印,魔族残留在人间的势力不会放过你。官府和妖族知道秘密的人也不会放过你。”张强说道。
  “但是在第二种可能里,我四叔已经死了,想要封印魔界,只能用我的血。”我明白了。
  “你让黄书郎割断了你的喉咙,临死前你解除了转世契约,四个郑家人包括你在内,不再转世。”
  “第三种可能是什么?”
  “第三种可能是你听了我给你讲的故事,在你四叔打开魔界封印时,为了避免生灵涂炭,杀了你四叔用他的血修复封印,解除了转世契约,自己投入灰色地带,自我放逐。”
  我的脸刷地一下就白了,我明白了,他一开始就想给我讲这个故事,他在告诉我第三种可能才是我唯一的选项。
  毕竟前两种,经过数年,十数年的战争,人间早已经不是人间,妖族也早已经不是妖族,死亡的人类妖不可计数。人类文明大大退步,再也回不到从前。而第三个选项则是损失最小的选项,两个人跟数千万人数亿人……我不是张强我也会算数。
  而黄书郎带我离开,不肯让我听的也是这些——他积极推动皇甫灿研发武器,也是为了避免第三种可能吧,可这些,我早晚要听的。
  我的心暖了一下——这世上有人原来有人这么自私的爱着我,认为我一个人比天下苍生还要重要,三观如此不正,我却觉得此生足矣……
  而我愿意为他做些什么呢?
  从去见四叔开始吧,最坏的结果无非是被软禁——三种可能里我都比四叔活得久,我相信我奶奶的预见结果。
  四叔会引见我见一些官府的大人物,我会将我的武器推销给官府,官府会拥有强大的力量。
  黄书郎会相信第四条路是能行得通的,这是我送他的礼物,在我的余生里让他过得有希望。
  没有了吵杂的央视综艺频道无休无止的各种综艺声,也没有了不间断的茶香水果香,更没有了我爸妈的争吵声,少了人间烟火气,四叔家呈现出了应有的高雅、宁静以及冰冷。
  一个穿着便装,但一看就是军人的年轻人站在电梯口等我,见我来了露出了一丝客套的笑,“请问是郑多女士吗?”
  “我是。”
  他上下看了我一眼,“请进。”我走过之后,他伸手拦住了黄书郎,“这位先生,您不在准入名单里。”
  “他在我的准入名单里,这里不欢迎他,自然也没有我的容身之处。”我坚决地说道。
  “对不起,您不能离开。”他锁住了电梯。
  一时之间,我们三个僵持在那里。
  “出什么事了?”四叔适时而来,他今天穿着月白的对襟盘扣长衫,湛清的裤子,黑色的手工布鞋,比那天在我店里时更出尘更仙了。
  “郑先生……”年轻军人叫他郑先生,而不是先生或老板,眼里也没有多少尊敬,只有客套,显然另有上级。
  “大先生说了,他行程很赶,郑多带来的人想必是可靠的,一起请进来吧。”四叔表情轻松地传话。
  军人看了一眼我四叔,向后退了一步,“请。”
  四叔引荐给我的人出乎我意料的年轻——不是说他只有二十多岁甚至未成年的那种逆天年轻,而是以他传说中的地位,至少应该六十往上了,可他看起来才不过三十多岁四十不到的年纪,满头的黑发,国字脸,英俊端正,穿着休闲西装笑容亲和。
  我知道他也不是正主,而是正主十分信任的人。
  “你好,我是你四叔的朋友,你可以叫我大先生。”他主动伸手。
  “你好,我是我四叔的侄女,你可以叫我郑多。”我半开玩笑地说道,知道了奶奶预见的所有未来,我把一切都看开了,整个人都轻松了,我伸出手跟他握在一起,他的手并不是柔软的书生手,局布带着厚茧,经过黑市营地训练的我知道这是习惯握枪人的手。
  他似乎是被我逗笑了,合适地笑了——所谓合适的笑了是指非常真诚,有起承转合,有时间限制,多一分浮夸轻浮,少一分太假的笑容。小说里时常写冷酷霸道总裁什么的,实际上超级冷脸话少连个笑容都没有的人,在商界和政界都是混不开的,不管心里有多傲,真正的成功人士在外人眼里都是极为“平易近人”的。
  大先生就给人平易近人的感觉——生人勿近不通情理的那位是站在门口的保镖先生。
  “刚才小宋为难你了吧?回去我会好好教育他。”你看,冷脸保镖就是用来背锅的,我不信如果没有他事先的叮嘱,宋保镖会阻拦除我之外的人。
  “他也是职责所在,像宋先生这样敬业的人我是极为尊敬的。”
  大先生又笑了,“小宋你听见了吧?郑女士的胸襟非凡人可比。”
  又是夸奖,被夸奖太多,我心虚,“您太客气了。”
  “看我,聊了这么久还没问你喝什么茶呢?四哥,您这里有什么茶?”
  “我这里有毛尖、龙井、白茶、冻顶乌龙……”四叔笑眯眯地报起了“菜名儿”。
  “四叔,您忘了吗?我在您家里住过,您家里有什么茶我比您还清楚呢,我昨个儿没睡好,您让人给我煮杯咖啡吧。”
  “咖啡?”四叔沉吟了一下,“保姆今天放假,我去弄吧,卡布其诺?”
  “黑咖啡就行,咖啡机还在老地方吧?我自己去弄。”我站起身。
  “你们俩个别争了,让小宋去弄,他相当会弄咖啡。”大先生说道。
  小宋轻轻一点头,去了厨房。
  “忘了问这位——”大先生看向黄书郎,“这位先生您贵姓?今喜欢喝什么?”
  “我叫黄书郎,我喝水。”黄书郎的回答简单明了。
  大先生听见他的名字,略点了下头,“原来是黄先生,听过……小宋,替黄先生倒一杯冰水。”
  所谓礼下于人必有所求,越热情,所求就越多,这位大先生——到底想要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张强带郑多走就是为了讲“预言”,黄书郎带郑多离开是不想让郑多知道“预言”。
  ☆、第150章 谈判一
  中国人就是这样, 凡事不喜欢开门见山, 更喜欢先联络一下感情,彼此一起喝喝茶聊聊天气,大先生是个极健谈的人, 就算我们年龄差距极大, 社会阶层隔了一百多层,仍然快速找到了话题切入点:“说起来我们算是半个老乡, 我两岁的时候随我父母在你们省城住了几年,在省师大附小念到小学二年级,九岁的时候才随父母调动回到帝都,我到现在仍然喜欢吃东北菜,最喜欢的菜估计你们年轻人都没吃过,叫苏白菜。”
  “是不是奶油炸鸡蛋?”我四叔说道,“现在吃不着喽,我在省城开了间酒楼, 有次我想吃这个菜让厨师做, 厨师居然不会做。”
  “是吗?这么好的菜没人做了实在可惜,明个儿你到我那里去,我让我的厨师做给你吃, 保证地道。”大先生说道,他说罢看了我一眼, “郑多听我们说这个……和听故事一样吗?”
  “不,我吃过苏白菜,小时候农村办婚宴一等的宴面必要有这道菜, 这几年确实连农村也少见了。”我笑着说道。
  “唉,好多传统都丢了啊。”大先生摇头,“说起来……当年我跟我爸妈住铁路局宿舍,我几个哥哥和姐姐都留在帝都上学,只有我跟着我爸妈,他们工作都忙,又怕我出事,就把我锁在家里,那个时候那一片很荒凉,我上幼儿园中班的时候,有一周末,我爸妈都加班,又把我锁屋里了,有只受伤的狐狸钻到了我家里,我从家里的米柜里掏生鸡蛋给它吃,还拿手帕替它包了伤口,我爸妈回家的时候我讲给他们听,他们都以为我是在作梦。”
  “这个……”几岁孩子的记忆真假谁知道?
  “这是您的机缘。”我四叔说道。
  “嗯,原来我总觉得是假的,现在又觉得是真的,这世上的事物啊,总是在不断变化的,我们的很多认知也应该改变了。”大先生叹息道,这是要来戏肉了,我不由得坐正了。
  “这世界上唯一不变的事就是变化嘛。”四叔说道。
  “郑多,听说你发明了一个极了不得的东西?”大先生看着我道。
  “不,不是我发明的,是我的一个朋友发明的。”
  “据我所知,您的这个朋友是你的家鬼?”
  家鬼?我还是头一次听到这种称呼,“他是我家的鬼仙。”
  “嗯。”他点了点头,“按照你们的规矩,你要为他的行为负责,他的功德是你的。”
  “是。”我点了点头。
  “那按照我们的说法,他是替你工作的,东西的知识产权属于你。”大先生很会总结。
  “嗯,您说得对。”我再次点头。
  “听说你之所以发明这个东西,是因为你认为魔界的封印已经松动了,早晚有一天魔界大军会冲破封印杀回人间?”从他伟光正的脸上,用超极严肃的态度说这种“魔幻”的话题,不知为什么非常别扭。
  “您也可以这么认为。”我看了眼四叔道。
  “那你认为这种东西有批量生产的可能性吗?我说的批量生产,不是你的手工作坊里面来料加工的形势而是大批量的,以万为单位的生产。”
  以□□的军工水平,大枪再牛叉也是“轻武器”级别的,一万套还不够一个军工厂一个月的产量。
  一开始皇甫灿发明“大枪”的时候就考虑过这个问题,毕竟面对几十万的魔族大军,我们手工生产的那点武器杯水车薪,真正能对魔族大军形成压倒性优势,武器必须能够批量生产。
  “理论上可以,但是每杆枪和每个子弹上的符文需要有一定功力的鬼或妖才能画出来。”
  “如果我们开出条件,联合妖族和鬼,生产一万套需要多长时间?”
  “这要看你能招募到多少妖了,鬼是极排外的,而且数量过多的鬼会形成煞气,影响符文品质,并不适合聚集在一起。”所以后来我们都只招黄家的人了,“妖之间也要注意家族之间关系至少要是友善,如果招到了敌对的家族,那他们不是来工作的,是来打群架的。”妖本来就不喜欢受束缚,流水线工人集体作业什么的不是他们的菜,条件优厚在家族的命令下可能会聚集一批人,但时间久了必定生变。
  大先生深深地看了从头到尾没说一句话只是捧着水杯在一旁喝水的黄书郎一眼,转头对我说道,“你觉得哪个家族比较适合这项工作?会接受什么样的条件?”
  从他的眼神看,他八成认为我会推荐黄家,实际上——“我推荐灰家。”
  “灰家?”他挑了挑眉,眼里闪过一丝讶然。
  “灰家常年跟城隍合作,无论是敬业精神还是配合度都是别的家族无法比拟的——”上千年几百年如一日的每天上班啊,就算是索贿磨洋工什么的,也是种功夫,别家想吃这碗饭还没那个耐心呢,“这点我四叔也很清楚。”
  “嗯。灰家确实在妖族中驯服度最高。”四叔点了点头,“不过,黄家也不错吧,书写符文最强的是黄家。”
  “黄家的人个性极强,就算是一个家族的人凑在一起都有可能拌嘴打架,而且黄家能调动的人口少,灰家则是人口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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