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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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闪闪眼睛一亮:“也就是说……”
  “她很快就会落到你哥手里,你可以好好想想,怎么报这一脚之仇。”
  云闪闪顿时神清气爽,刚要说话,颐非笑眯眯道:“不过二公子在那之前,还要想一件事。”
  “想什么?”
  “欠庄家的三千金怎么还。”
  云闪闪顿时蔫了。
  ***
  风小雅坐在花瓶前,静静地凝视着姜花,直到“立秋”的房门被敲响。
  孟不离打开门,只见艾小小拱手行礼道:“晚宴已备好,我家老爷正在厅中等候,为公子接风。”
  风小雅注意到他的脸上红肿一片,问道:“脸怎么了?”
  艾小小苦笑道:“小姐见薛相没来,气冲冲地走了,没拦住……”
  风小雅瞥了眼外面的天色,没再说什么,示意孟不离和焦不弃抬起滑竿。
  四人坐着铁笼降到一层宴客厅,厅中已坐了好些人,见孟不离和焦不弃抬着风小雅进来,纷纷侧目。
  而在云闪闪身后,颐非看向秋姜,秋姜垂首安安静静地跪坐在阴影中,跟灰暗的背景几乎融为一体,不刻意去看的话真的注意不到还有这么个老仆。
  天赋啊……颐非想,她可真是天生细作的料。
  胡九仙从主座上起身,迎到风小雅面前,拱手道:“鹤公好久不见。一切还好?”
  “很好。多谢你在屋中为我备了姜花。”
  “我这个人记忆不太好,但有些东西想忘记却是很难的……”胡九仙一边笑,一边亲自引他入座,位置紧挨着主座,倒是离云闪闪较远。颐非暗中松了口气。
  “……比如,若干年前有位多情的公子托我在天竺的商队为他带姜花的种子,就因为他的新夫人名字叫姜……”
  颐非听到这里,情不自禁地再去看秋姜。秋姜低垂的眉眼没有丝毫变化,依旧一幅木讷老实的模样。伪装功力比在薛采府时更精进了。看来,恢复了记忆的秋姜,才展现出了真正的实力。
  那边,葛先生跟在风小雅身后进了大厅,接话道:“鹤公向来心思过人。”
  胡九仙向他行礼,三人一起入座。
  胡九仙笑呵呵地继续道:“那位夫人想必很满意。”
  葛先生道:“别提了,被他休了。”
  胡九仙目光闪动,一笑道:“也好,前方也许有更好的等着呢。”
  一个声音突然插了进来——“只可惜等在前面的,未必就是你的。”
  风小雅随着声音来源处回头,就在厅门处看见了长琴。
  与人等高的古琴,被抱在一个男子怀中。古琴极高,他却走得十分从容。长发飞扬,云袖宽广,端的是画里的谪仙、书中的玉人。
  颐非垂下头,用只有两人能够听见的声音耳语道:“马覆。”
  云闪闪撇了撇嘴,不屑道:“装腔作势的家伙。”
  只见马覆一路走到风小雅面前,继续说了后半句话:“也许是小弟的。鹤公以为呢?”
  云闪闪小声地兴奋道:“哟,这就开战了?”
  颐非也意外地扬眉,马覆在他印象中是个城府颇深之人,怎么这次一来就挑衅?
  风小雅沉默了一下,学马覆的样子笑了笑:“我认为,你应该效仿令尊骑象出行,让我也开开眼界。”
  此言一出,全场气氛瞬间降至冰点。
  唯独颐非作为这个典故的始作俑者一口气堵在胸口,想笑不能笑,想咳又不能咳,忍得很是辛苦。
  云闪闪慢悠悠地夹了筷子菜,喃喃道:“这两人真是来参加快活宴的?我怎么看着像是来把快活变成不快活的呢?”
  不得不说,云二公子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
  第十七章 乱心
  胡倩娘坐在红帆船头,注视着下方的大海,心中充满了惆怅。
  雨已经停了,大海波涛不惊,平静的海面宛如一整块上好的蓝宝石,倒映出她的影子。都说她命好,会投胎,生在了当世首富家,从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然而,她既无娘亲可以依靠,也无父亲可以撒娇,更没有可以谈心的朋友——跟在她身旁的,不是仆婢就是趋炎附势之辈,虚伪的嘴脸看得多了,也就懒得去一一分辨和较真了。
  十六岁的胡倩娘,正在人生最能感受到孤独的阶段。偏偏在这时,遇到了薛采。
  她至今还记得那天发生的所有细节。小到薛采鞋子上绣着的银凤凰,大到当时天边的彤云,还有鼎沸的人群,断弦的古琴,全都深深地烙印在记忆中……
  胡倩娘在见到薛采之前,就已经耳闻他许多许多年了。
  唯方大陆共有四个国家,总计人口七千万,这是一个百家争鸣的年代,惊采绝艳的人物层出不穷,但是,细究其中最最著名的,便是薛采。
  他是图璧前大将军薛怀的孙子,姑姑薛茗曾是皇后,因为得罪了皇帝昭尹,被满门抄斩。当时的白泽侯姬婴求情留下了他,自那以后他便成了姬婴的奴隶,侍奉左右。后姬婴逝世,将白泽之号传给了他,在新后姜沉鱼掌权后,更是提拔他当了丞相。
  那一年,薛采九岁。
  而她,十五岁。
  自胡倩娘有记忆起,便听过他的若干传闻,对这位久负盛名的神童充满了好奇,一心盼着能够亲眼见一见。
  机会终于在去年秋天姗姗而至。
  姜皇后提拔薛采为相,书生不服闹事,每日在市井街头胡说八道地诋毁他。
  薛采被激怒了,当街贴出告示,以鼎烹说汤为例,宣称七天之内,无论是谁,只要觉得比他更有实力做璧国的丞相,都可以去挑战他,若能将他击败,就将相位拱手相让。
  此言一出,天下俱惊。
  得闻讯息的人从四面八方汇集帝都,胡倩娘当时正好途径红园,便在婢女石榴的陪伴下换了男装去凑热闹。
  整整七天。
  从午时到戌时。
  那个个子还没她肩膀高的孩童,穿着白衣,鞋子上绣着凤凰,就那么大喇喇地往主座上一坐,舌战群儒,雄辩滔滔,直将一干书生们,辩得哑口无言。
  胡倩娘第一日去,是好奇;
  第二日去,是兴奋;
  第三日去,是探究;
  第四日去,是惊讶;
  第五日去,是钦佩;
  第六日去,是叹服;
  而到了第七日,则是彻彻底底地来了兴趣。
  她是胡不归的女儿。
  打出生起,命运就与凡人不同。按父亲胡九仙的话说——便是一国的公主也没有她矜贵。
  富甲天下,其实是很可怕的字眼。因为无所缺,也就无所求。
  这个世界上能让她感兴趣的东西,并不多。
  然而,那一刻,胡倩娘望着眉目漠然、年仅九岁的薛采,却像看见了世间最稀罕的珍宝,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一种名叫渴望的东西在她内心深处发了芽,长出嘴巴,开开合合间,叫嚣着两个字——
  我要。
  我要!
  我要这个人。
  她打定了主意,抱起琴,就在众人以为大势已定的第七日戌时时分,走出人群,走上大堂,朗声道:“且慢。晚生不才,想与丞相一较琴艺。”
  满堂皆惊。
  薛采设台,与人比的是经略之才、为相之术,而她却要与他比八竿子都打不着关系的琴艺,其实胡倩娘自知也是无理取闹,但心中不知为何,就是知道——薛采一定会答应的。
  他如果真是传说中的那个冰璃,就应该允诺她,并狠狠地击溃她,才不负傲世之名。
  来吧,薛采,让我看看你究竟是不是我心目中的那个人。
  那个可以凌驾我、压制我,让我也与世人一样对你俯首称臣的人。
  薛采脸上没有太多惊讶的表情,只是微微蹙了下眉,似乎有点不耐烦:“你说什么?”
  “我要与你比琴。”胡倩娘朝他走近了几步,在拉近的距离里,他的五官变得越发清晰,黑瞳沉沉,睫翼浓长——一个九岁的孩子,竟长了一双看不出深浅的眼睛。
  她心头一颤,表面却不动声色,“丞相不是说,这七日内无论谁来挑战你都可以的么?我,就来挑战看看丞相的琴艺。”
  四周议论纷纷。
  薛采睨着她,半响,冷冷一笑:“好。”
  四周的议论声顿时变成了抽气声。
  而她心中的芽却抽长着,开出了花。
  薛采又道:“我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如果我不答应你,你肯定会对外宣称我设下的擂台有漏洞,如此有漏洞的比赛规定,比出来了,也根本做不得准算不得数,从而进一步将我这七日来的辉煌成绩全部抹杀——对么?”
  对,对,你说的都对。胡倩娘有些着迷地望着他。
  薛采一字一字沉声道:“所以,我绝对不会如你所愿。你要比琴是吧?来啊!那就来比吧!”
  他如她所愿的接下了挑战。
  也如她所愿的赢了我。
  直到今天她还记得那天薛采所说的最后一句话:“权势也是一种实力。你若没有超越我的实力,凭什么想要取代我?”
  一个明明不会弹琴的人,却用一种绝对强势的方式赢了精通琴技的她,别人以为他用的是武功、是权势,但只有胡倩娘自己知道——那是傲气。
  让她宛如饮下毒酒般既致命又销魂的,是他的傲气。
  百年难见的傲气。
  胡倩娘回想到这里,感觉自己的脸很凉,伸手一摸,眼泪竟不知不觉中流了一脸。
  她自那天起便决定要嫁给薛采。可所有人都觉得那是异想天开。
  便连父亲,也觉得她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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