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曼桂山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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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继续走,走了近半刻鐘才来到饭厅,邓松就安排他们就坐,又对项籍说:『安排好您们酒菜后,我就会让僕人送餐到房间给您的部下。
  他身旁来了两个肤色比项庄还要深的大汉,有一个用白布包着头,留着大鬍子,长着一个大鹰鼻;另外一个头发捲曲,大眼圆额,嘴唇厚得夸张。两人身上穿的,都是跟邓松一样款式的胡服。
  捲发大汉开口道:『青勾位骚等!』他居然说着中原的语言,虽然有口音,但也让眾人惊奇。
  过了一会儿,就有约十名头陀打扮的赤脚男子捧着木盘进来大厅,放到眾人的桌子上。
  这个时代,佛教还未传入中土,虞茴他们自然不会知道什么是头陀,只以为这是西域某国家的奇特服饰。项庄见他们披头散发的,都心里讶异。
  至于木盘上放着的,除了一壶酒外,其他的尽是他们没见过的西域食品,包括一碗奶白色,却味道酸酸的饮料、一串紫色的小型球状果实、数片扇形,表面上满佈黑籽的红肉果实以及一碟不知名的肉片。
  鹰鼻大汉见食物来齐了,就朗声道:『哥威,庆!』眾人就尝试吃用这些奇异的食物。
  这时邓松忽然开口,介绍着盘里的食品:『你们喝的这碗白色饮料名叫酪浆,是绵羊的乳汁,游牧民族最为喜爱的饮品。而这两种水果,是月氏的葡萄以及托勒密的寒瓜...』
  『哦!我也曾听赵人说过,胡人最爱饮用羊?,原来是这样的味道,有趣有趣!』项籍讚道。
  『咳咳咳!!』虞茴突然猛地咳嗽,把数颗棕色的籽吐出来。
  『姑娘不好意思,老夫刚才忘了讲,这种葡萄里面有籽,吃的时候要吐出来。』虞茴只觉得自己成为了笑柄,红着脸低下头。
  『那请问庄主,这种是啥肉呢?』项籍问道。
  邓松道:『这些是西域一种大鸟的肉。』
  『大鸟?』虞茴一听,就想起凤凰朱雀等吉祥的瑞兽,只想难道世间上真的有这些珍禽异兽。
  邓松道解释道:『这种大鸟有一双足足三尺长的腿,而且牠的脖子更有四尺长,身上亦可以载人。』
  『哦?可以载人的飞鸟?』虞茴奇道。
  邓松听了之后笑了笑道:『牠跟鸡一样不会飞,但就跟马一样跑得快,所以其腿肉对脚伤很有帮助。』他指一指虞茴仍包着绷带的左腿。
  其实他说的大鸟是一种现今已灭绝的阿拉伯鸵鸟,生活在当时的安息帝国,也就是今日中东的伊朗一带。
  『敢问邓庄主,这些西域美食,您是如何得来的呢?』虞茴好奇地问道。
  邓松听后随即叹了口气,道:『几十年前,老夫曾是巴郡郡守,本来就过着人上人的生活,锦衣玉食。后来,更有幸与一位深爱的姑娘共谐连理。』
  项籍听到这就道:『庄主能过上这般的日子,真的叫世人羡慕!有些人家里富有却眾叛亲离,有些人一家和睦但生活贫苦。庄主可谓上天的宠儿!』
  邓松摇摇头道:『可过了不够三个月,这一切都彻底幻灭了!』
  『嗯?』眾人皆好奇。
  邓松接着道:『那一晚,我刚办完公打道回府。谁知道,竟然看见我的一个部下从我家逃出来。...』他握紧拳头,双眼泛红。
  『...原来他在我大婚当晚就覬覦我的妻子!!...』他一拳捶到桌上,眾人都不禁倒抽一口气。
  『...那晚他趁我还在办公,就偷偷溜进了我家,还把我的妻子...』他已经说不下去。
  项籍就急忙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庄主,那个混蛋一定会有报应的。』
  只见他苦笑一声,道:『没错,他真的有报应,但报应他的不是上苍,而是我!』
  大厅一阵肃穆,没人胆敢插嘴发言。
  『我妻子被他凌辱,之后就整天把自己锁在房里,连我也不肯见。后来一天,我见她好几天没吃东西,正想送点东西给她吃,就发现...她已经上吊了。』他越发激动,终于忍不住哭起来。『那晚,我拿着刀走进那个畜生的府中,一下就把他捅死!』项籍为了平復他的情绪,又随即道:『恭喜庄主大仇得报!』
  『对呀,仇是报了,但他的仇呢?自然也有人会为他报。』他斟了杯酒,一口喝下,接着说:『他的儿子绝不会放过我,法律也不会发过我。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跑。我一直往西跑,走了近半个月,天都开始下雪了。那时候在我面前的,是一座高耸入云的大雪山。』
  『哦?』项籍惊讶巴蜀以西的地方居然会有雪山。其实邓松所讲的大雪山,就是今日西藏的喜马拉雅山脉。
  『当时我又饿又累,粮食亦耗尽了,终于支撑不住晕倒,差点就成了雪豹的晚餐。幸好,当地族人非常友善的把我收留了。给东西我吃,给棉衣我穿。他们招呼了我几天,知道我一直被人追杀通缉,就给了我两隻獢犬...』他摸摸阿豹的头,牠就伸出蓝色的舌头舔着他的手。
  『...牠们是当地独有的品种,专门负责拉雪橇和打猎,强壮又勇猛!当地人还告知了我,在前头有一个大沙漠等着我。』
  『咋会呢?雪山的附近就已经有沙漠?!』虞茴心里惊叹西域的气候居然会有着此等剧变,同时又想为何他要走那么远?
  『我坐雪橇一直往西走,走了十多天,天气果然越来越热,我就知道我即将进入沙漠地带。我拿出了一封由雪山族人写的书信和一些钱给了当地的居民。原来两地的人经常有生意来往,是很好的合作伙伴,所以他们就给了我一匹骆驼,用来穿越沙漠。』
  『哦?』眾人都忽然面面相覷的谈论着。
  『你们肯定在想,为何我走了那么远路,还要继续走。那时我坐骆驼走了几天,心想这段日子来都累了,不如就找个地方定居吧,谁知道,那混蛋的儿子居然派杀手一路跟着我来到大沙漠...』他捲起袖子,露出双臂上的满佈的疤痕『...这些,就是当时被他们袭击时留下的。不过我命大,这样也死不去!』他忽然指着站在大厅两旁的那帮头陀,接着道:『当时,我为了逃避追杀,一直躲一直躲,最后遇上了他们。他们是身毒国的头陀,信奉当地一种由一名叫悉达多的智者所创的宗教。』
  项籍心想:『难道这个悉达多就是二师兄所讲的那个高人?』
  『这帮头陀本来四周行乞,过着苦行的生活。他们见我受重伤,就打退了那帮杀手,又帮我包扎,还一直送我上路,伴在我身边。』
  虞茴只想:『那些西域人与这老头素未谋面,但就热情款待,悉心照顾,还跟着他回来中原当奴僕,反而一个跟他一同工作的部下就禽兽不如。真讽刺!』
  『我们在沙漠兜兜转转走了接近半年,去遍了刚才我说过的月氏、安息和托勒密等诸国,一共过了十几年,见那帮杀手已经没再跟来,才敢回到中原。始终,这里才是我的家,也是我妻子安葬的地方,更是我答应过死后要跟她合葬的地方。所以,我有生之年一定要回来中原。』
  『这个老伯真是个情种!日后我也可以碰到个这样的如意郎君就好。』春桃双腮一红,小声对姐妹说,虞茴只是白了她一眼。
  项籍听完邓松的话,就道:『那庄主您就是从大官变回了普通平民,一切都要从头来过?』
  邓松喝了一口酪浆,徐徐道:『吕览有云:『上为天子而不骄,下为匹夫而不惛』。做人,无论身处高位,还是当个布衣庶民,都应抱着平常心,珍惜眼前人和幸福。我回中原后,就把这些瓜果的种植方法一同带回来,做了些小生意,也跟西域诸国还有些生意来往。上天让我赚到这些财產,我都已经没有任何遗憾了。』
  项籍佩服的点点头,对邓松作揖道:『邓庄主可谓大德之人也!』
  虞茴也对他心生敬佩,但忽然听到犬神对她道:『呵呵!看来在这我可以认识到新同伴!』
  『喂!刚才你见我打死了那隻狗,你不生气吗?』
  『哼!我还未气完,只是见到这里有跟我同种的狗,我当然特别兴奋!』祂磨拳擦掌的道。
  虞茴这才忆起,犬神说过祂生前是在距离中原很远的地方长大,在一次捕猎雪豹的时候不幸被其咬死,魂魄被姜石的一位祖师收留,修炼过百年后才成了仙,难怪祂的样子跟这头獢犬有些相似。
  这时她又拿起一片寒瓜,吃了一大口,只觉瓜肉鲜甜可口,而且非常解渴,就再继续吃,吃完了就吃第二片。不知道是否因为吃得太急,她大声的打了个嗝,惹得全场的人注视,她唯有羞愧地对邓松道歉。
  他只是笑了笑,然后就嘰里咕嚕的在鹰鼻大汉耳边说了几句安息话。
  大汉听了后点点头,就了出去。过了不久,就提着一个大酒埕,带着身后一群舞姬进来大厅。
  男人们一见到那帮舞姬,都不禁张大嘴巴,只见她们全都穿着露脐露肩的上衣,外面只披着一块薄丝巾,是从头顶一直包裹至全身的。她们的脸亦被面巾所覆盖,只露出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珠子,在古铜色的肌肤与深邃的轮廓衬托下分外性感。
  这时,邓松让鹰鼻大汉为眾人倒酒,然后道:『各位,就请赏脸试试这葡萄酒,是老夫亲自酿的,味道甘醇易入口,即便是不好酒的两位姑娘也不妨试试。』他伸手比一比虞茴和夏嬋,然后继续道:『就请各位一边品酒,一边欣赏我这帮西域舞姬的表演。』然后就吩咐她们开始奏乐跳舞。
  这时春桃喝了一口葡萄酒,柳眉一瞪,看着碧红如血的玉液,只觉这酒甘甜如蜜,毫无辛辣之气,浓郁的醇香于口腔里回回绕荡,连本来不喜欢喝酒的虞茴都不禁被其香气所诱惑,想春桃让她嚐一口。果然一喝,马上就有种不能成言的畅快感,直竖着拇指讚好,随即又喝下第二碗。
  『哎呀,你平日喝不惯就嫑再多饮了,等一下醉了就麻烦!』春桃一直劝着她,但她只是挥手道:『这酒的酒味楞个淡,跟果汁毫无分别,咋个会醉呢?』她却毫不知道,越易入口的酒越易醉人。
  这时邓松道:『这葡萄酒是我用冰镇过的,辛辣之气全消,最适合不懂喝酒的人饮用。』项籍自问酒量好,无论那酒的酒气多浓他也可以大碗大碗的牛饮,见此酒的酒气淡,亦不自觉的喝多了几十碗,脸蛋就开始泛红,再看那群西域舞姬,只觉她们妖嬈动人,每寸肌肤与嫵媚的笑靨在薄纱下若隐若现,扭动的纤腰和臀部挑逗男性的慾望。
  但他忽然一笑,只是慨叹道:『邓庄主,您这帮舞姬确实舞艺超群,美若天仙。可惜沧海巫山,弗庸水俗云所能比之矣!』
  邓松哈哈的笑道:『想不到项将军也是个性情中人!那这杯,老夫敬你的,祝你可以早日觅得美人归。』他举杯与项籍对饮。
  『说的对!庸脂俗粉又咋个可与我们桃姐相比!!』脸庞充血的虞茴忽然提高嗓子道,然后就捧着酒壶倒睡在地上,猛地打嗝。春桃酒量虽好,但听完她的疯言疯语后却也满脸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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